大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市政府有关部门,市直有关单位:
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凌海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大来号水源地、六段水源地)》《锦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(大凌河、博字、绥丰、华润)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《凌海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金城水源地)》《凌海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(右卫水源地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12月1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凌海市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文件的解读